[E. J. Lowe] 源頭、構成之必然
形上學有一個議題是本質 (essential property) ,不過「本質」這個詞本身也有歧義,其中最為人重視的是個體本質。
花一點心思,這兩個條件可以推出:所有可能世界中只有 S 存在在的世界才有 E 這個性質,而且只有 E 這個性質存在的世界才有 S ;即是 S 和性質 E 會一同存在,一同不存在。當然,在這些可能世界裡, E 都是 S 獨有的性質。個體本質或許可以用來解決跨世界等同 (transworld identity) ──同一個東西存在於不同可能世界──的問題,因為,只要東西在不同可能世界具有一樣的個體本質,它們就是同一個東西。但甚麼是個體本質?有兩派理論試圖從源頭之必然 (the necessity of origin) 和構成之必然 (the necessity of constitution) 著手,解釋甚麼是個體本質。
源頭之必然蘊涵這個結果:如果種子是樹的源頭,如果某棵樹 T 的種子實際上是 A ,即使在另一個可能世界有一棵樹的外形和 T 一模一樣,但只要它的種子不同,便不是同一棵樹;反之,如果另一個可能世界有另一棵樹的位置外形和 T 完全不同,但來自種子 A ,則仍會是同一棵樹。對構成之必然來說,東西的個體本質不是它的來源,而是它開始存在時的構成狀況,例如,假設某艘船 S 一開始由 P1, P2,... , Pn 這堆零件構成,無論 S 後來換了甚麼零件,只要另一個可能世界有東西一開始也由 P1, P2,... , Pn 構成,它們便是同一艘船;同樣地,另一個可能世界的船不管再如何像 S ,一旦原初構成不同,也不會等同於 S 。
「四世界論證」 (the four-worlds argument) 大概是支持源頭之必然最有力的論證。假設現實世界,也就是 W0 ,有一棵樹 T ,它的種子是 A。再假設有另一個可能世界 W1 , W1 和 W0 一模一樣,唯一的差異是 W1 沒有種子A,倒是有一棵由種子 B 生長而成的樹 T1 。源頭之必然蘊涵這兩棵樹不是同一棵樹,因為它們的源頭(種子)不同。所以,為了使用歸謬證法,假設源頭之必然所蘊涵的否定,即是假設 T 和 T1 是同一棵樹。現在,我們可以更進一步設想一個可能世界 W2 , W2 和 W0 、 W1 幾乎一樣,僅有的差異在於 W2 裡面同時有種子 A 和種子 B ,而且兩顆種子分別長成 T2a 和 T2b 兩棵一模一樣樹。似乎, T2a 和 T2b 除了源頭外,其他方面都一模一樣,而且 T2a 在此之外連種子也和 T 一樣,所以, T2a 比 T2b 更能說是等同於 T 。可是,我們仍能再想像另一個和 W2 幾乎一樣的可能世界 W3 ,它們唯一的差異是 W3 沒有種子 A 而只有種子 B ,顯然,由 B 長成的樹 T3 等同於 T2b 。由於 T2b 不等同 T2a , 而 T2a 等同 T1,所以 T2b 也不等同 T1。但是, W1 和 W3 有甚麼差異嗎? W1 和 W3 是一模一樣的世界,它們唯一的不同是:由 B 長出來的 T1 不等同 T3,縱使 T1 和 T3 在其他面方一模一樣。這顯然是荒謬的,兩個一模一樣的可能世界怎麼可以僅因為「等同關係」而是不同的可能世界?問題一定出在一開始的假設,所以,我們不能假設兩個可能世界中來源不同的樹等同,故,來源不同的東西一定不會等同(即是,等同的東西來源必定一樣)!
Lowe 不同意這個論證。結論沒有錯是荒謬的,但問題未必出在「假設 T 和 T1 等同」。在整個推論過程中, Lowe 質疑 (i) 為甚麼 T2a 和 T2b 其中要有一顆樹等同於 T ?更甚者, (ii) 為甚麼要是 T2a 等同於 T ,而不是 T2b 等同 T ?論證的支持者或許會回答:「因為 T2a 和 T2b 在種子以外的各方面一模一樣,而且在種子方面又和 T 一樣。」但仔細想想, T2a 和 T2b 真的能在種子以外的各方面一模一樣嗎?不能。 T2a 和 T2b 是兩棵不同的樹,它們必定種在不同的位置(佔據不同空間)、吸收不同的泥土、陽光和水份、有不同的生長歷程等等。若果要說 T2a 和 T2b 有許多差異,卻只因為 T2a 和 T 來自同一顆種子就斷定只有 T2a 等同 T ,那將會預設來源一樣就必然等同,會是丐題 (begging the question) 。若果為了避免丐題而堅持 T2a 和 T 在種子以外一模一樣,那將無可避免要假設有絕對對稱的可能世界,然而這種可能世界的存在本身就是可疑的。 Lowe 於是結論:源頭之必然目前似乎沒有站得住腳的支持證據。
對構成之必然的支持來自這樣的想法:如果兩個東西等同,那麼,它們的原初構成只有 (1)「完全相同」、 (2)「完全不同」和 (3)「稍有不同」三個可能性。第二個選擇是荒謬的,兩個東西的原初構成怎麼可能完全不同?(同一艘船怎麼可能在誕生時有完全不同的構成?)因為 (2) 是荒謬的,而且接受 (3) 同樣會導致接受 (2) ,所以,構成之必然的支持者說,等同的東西必定有同樣的原初構成。可是,接受 (3) 為甚麼會導致接受 (2) ?構成之必然有一個論證。
S0 是現實世界的船,一開始由 P1, P2, P3, P4,... , P100 等一百個零件構成。假設 S0 和 S1 是同一艘船。為了用歸謬證法,再假設 (2) 成立,即是 S0 和 S1 的原初構成稍有不同。(稍有不同的標準可以在 0% 和 100% 之間任意選擇,不影響論證。)作為例子,假設兩個等同的東西的原初構成可以有 2% 差異,讓 S0 和 S1 的原初構成有 1% 不同,那麼,讓 S1 的原初構成為
這意味著,對於現實世界的 S0 ,可能一艘船等同於它但原初構成相差 1% 。同樣地,也可能有一艘船和 S1 等同,但原初構成相差不超過 1% 的 S2 ,它的原初構成是
又,可能有一艘 S3 和 S2 等同,但原初構成稍有不同,如此類推。
當到達第一百艘時,船的原初構成已經和一開始的 S0 完全不同。但因為等同關係有遞移性, S0=S1=S2=......=S100 ,所以,對於原初構成為 P1, P2, P3, P4,... , P100 的 S0 ,可能有一艘原初構成為 P101, P102, P103, P104,... , P200 的船 S100 與之等同。也就是說,同一個東西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原初構成,即是上述的選項 (3) 。既然 (3) 是不可接受的,那麼 (2) 也是不可接受的。由此,構成之必然的支持者結論說:等同的東西必定有一樣的原初構成。
Lowe 也不接受 (3) ,但 Lowe 接受 (2) ; Lowe 不接受等同的東西可以有完全不同的原初構成,但同意它們可以有稍為不同的原初構成。對 Lowe 來說,「接受 (3) 就必須接受 (2) 的論證」有缺陷。簡單的說, W1 對 W0 來說是有可能的(可達的)世界,而 W2 對 W1 來說是有可能的世界,但這不代表 W2 對 W0 而言有可能。要做到這點須預設一條形上學原則:
而這個原則要成立,就必須假設模態邏輯裡的「可達關係」(accessibility relation) 具有遞移性 (transitivity) 。用圖表達, Fig.3 是無遞移性的,不能從「有可能,有可能 p 」推論「有可能 p 」, Fig.4 則是有遞移性,可以從「有可能,有可能 p 」推論「有可能 p 」。
Lowe 質疑,為甚麼我們一定要肯定可達關係有遞移性?論證「可達關係具有遞移性的」的責任在構成之必然的支持者身上;在我們接受遞移性前,構成之必然的支持者都不能偷用遞移性來支持構成之必然。
除了個別問題, Lowe 還認為,源頭之必然和構成之必然有兩個通病。第一,它們的基本概念都是含混的,即是,「源頭」(source, origin) 和「原初構成」(original constitution) 都是邊界不清的詞彚。剛才的例子,講源頭都是使用有機物,但人工物的源頭呢?某一艘船的源頭是它一開始使用的零件,它的創造者,還是它創造者想造它的意圖?同樣地,有機物的原初構成是甚麼?從種子長成樹要經歷無數個階段,樹的原初構成是種子的構成還是某個長成階段的構成?如果因為樹從種子長成而來,所以是種子的原初構成,但種子也是從其它東西長成而來,為甚麼樹的原初構成不是其他東西?
第二,源頭之必然和構成之必然都不能做到這提出兩個理論原本想做的事──在不同可能世界中指認同一個東西。對源頭之必然,要指認兩個世界裡的同一個東西,必須先找出它們有同一個源頭,但要怎麼確定兩個源頭是同一個?那就要先確認這兩個源頭的源頭是否等同,但要確認它們源頭的源頭等同,又要再確認它們源頭的源頭的源頭等同,如此下去,無窮後退。構成之必然也是;指認原初構成等同,必先指認原初構成的原初構成等同,指認原初構成的原初構成等同,必先指認原初構成的原初構成的原初構成等同,永無止盡。這兩個理論要幫助指認等同的東西,但卻預設我們能獨立於這兩個理論能指認等同的東西(否則會無窮後退),是本末倒置。
參考文獻
Lowe, E. J. (2002). A Survey of Metaphysic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E 是 S 的個體本質 (individual essence) $=_{df}$
(i). 在所有 S 存在的可能世界, S 都有 E 這個性質
(ii). 不管在哪個可能世界,只有一個東西能有 E 這個性質
(i). 在所有 S 存在的可能世界, S 都有 E 這個性質
(ii). 不管在哪個可能世界,只有一個東西能有 E 這個性質
花一點心思,這兩個條件可以推出:所有可能世界中只有 S 存在在的世界才有 E 這個性質,而且只有 E 這個性質存在的世界才有 S ;即是 S 和性質 E 會一同存在,一同不存在。當然,在這些可能世界裡, E 都是 S 獨有的性質。個體本質或許可以用來解決跨世界等同 (transworld identity) ──同一個東西存在於不同可能世界──的問題,因為,只要東西在不同可能世界具有一樣的個體本質,它們就是同一個東西。但甚麼是個體本質?有兩派理論試圖從源頭之必然 (the necessity of origin) 和構成之必然 (the necessity of constitution) 著手,解釋甚麼是個體本質。
源頭之必然
如果某對象 O 在現實世界中源自 A ,則,在所有 O 存在的可能世界 O 都源自 A。
如果某對象 O 在現實世界中源自 A ,則,在所有 O 存在的可能世界 O 都源自 A。
構成之必然
如果某對象 O 在現實世界的原初構成是 P1, P2,... , Pn,則,在所有 O 存在的可能世界, O 的原初構成都是 P1, P2,... , Pn。
如果某對象 O 在現實世界的原初構成是 P1, P2,... , Pn,則,在所有 O 存在的可能世界, O 的原初構成都是 P1, P2,... , Pn。
源頭之必然蘊涵這個結果:如果種子是樹的源頭,如果某棵樹 T 的種子實際上是 A ,即使在另一個可能世界有一棵樹的外形和 T 一模一樣,但只要它的種子不同,便不是同一棵樹;反之,如果另一個可能世界有另一棵樹的位置外形和 T 完全不同,但來自種子 A ,則仍會是同一棵樹。對構成之必然來說,東西的個體本質不是它的來源,而是它開始存在時的構成狀況,例如,假設某艘船 S 一開始由 P1, P2,... , Pn 這堆零件構成,無論 S 後來換了甚麼零件,只要另一個可能世界有東西一開始也由 P1, P2,... , Pn 構成,它們便是同一艘船;同樣地,另一個可能世界的船不管再如何像 S ,一旦原初構成不同,也不會等同於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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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 1 四世界論證 |
「四世界論證」 (the four-worlds argument) 大概是支持源頭之必然最有力的論證。假設現實世界,也就是 W0 ,有一棵樹 T ,它的種子是 A。再假設有另一個可能世界 W1 , W1 和 W0 一模一樣,唯一的差異是 W1 沒有種子A,倒是有一棵由種子 B 生長而成的樹 T1 。源頭之必然蘊涵這兩棵樹不是同一棵樹,因為它們的源頭(種子)不同。所以,為了使用歸謬證法,假設源頭之必然所蘊涵的否定,即是假設 T 和 T1 是同一棵樹。現在,我們可以更進一步設想一個可能世界 W2 , W2 和 W0 、 W1 幾乎一樣,僅有的差異在於 W2 裡面同時有種子 A 和種子 B ,而且兩顆種子分別長成 T2a 和 T2b 兩棵一模一樣樹。似乎, T2a 和 T2b 除了源頭外,其他方面都一模一樣,而且 T2a 在此之外連種子也和 T 一樣,所以, T2a 比 T2b 更能說是等同於 T 。可是,我們仍能再想像另一個和 W2 幾乎一樣的可能世界 W3 ,它們唯一的差異是 W3 沒有種子 A 而只有種子 B ,顯然,由 B 長成的樹 T3 等同於 T2b 。由於 T2b 不等同 T2a , 而 T2a 等同 T1,所以 T2b 也不等同 T1。但是, W1 和 W3 有甚麼差異嗎? W1 和 W3 是一模一樣的世界,它們唯一的不同是:由 B 長出來的 T1 不等同 T3,縱使 T1 和 T3 在其他面方一模一樣。這顯然是荒謬的,兩個一模一樣的可能世界怎麼可以僅因為「等同關係」而是不同的可能世界?問題一定出在一開始的假設,所以,我們不能假設兩個可能世界中來源不同的樹等同,故,來源不同的東西一定不會等同(即是,等同的東西來源必定一樣)!
Lowe 不同意這個論證。結論沒有錯是荒謬的,但問題未必出在「假設 T 和 T1 等同」。在整個推論過程中, Lowe 質疑 (i) 為甚麼 T2a 和 T2b 其中要有一顆樹等同於 T ?更甚者, (ii) 為甚麼要是 T2a 等同於 T ,而不是 T2b 等同 T ?論證的支持者或許會回答:「因為 T2a 和 T2b 在種子以外的各方面一模一樣,而且在種子方面又和 T 一樣。」但仔細想想, T2a 和 T2b 真的能在種子以外的各方面一模一樣嗎?不能。 T2a 和 T2b 是兩棵不同的樹,它們必定種在不同的位置(佔據不同空間)、吸收不同的泥土、陽光和水份、有不同的生長歷程等等。若果要說 T2a 和 T2b 有許多差異,卻只因為 T2a 和 T 來自同一顆種子就斷定只有 T2a 等同 T ,那將會預設來源一樣就必然等同,會是丐題 (begging the question) 。若果為了避免丐題而堅持 T2a 和 T 在種子以外一模一樣,那將無可避免要假設有絕對對稱的可能世界,然而這種可能世界的存在本身就是可疑的。 Lowe 於是結論:源頭之必然目前似乎沒有站得住腳的支持證據。
對構成之必然的支持來自這樣的想法:如果兩個東西等同,那麼,它們的原初構成只有 (1)「完全相同」、 (2)「完全不同」和 (3)「稍有不同」三個可能性。第二個選擇是荒謬的,兩個東西的原初構成怎麼可能完全不同?(同一艘船怎麼可能在誕生時有完全不同的構成?)因為 (2) 是荒謬的,而且接受 (3) 同樣會導致接受 (2) ,所以,構成之必然的支持者說,等同的東西必定有同樣的原初構成。可是,接受 (3) 為甚麼會導致接受 (2) ?構成之必然有一個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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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 2 原初構成稍變 |
S0 是現實世界的船,一開始由 P1, P2, P3, P4,... , P100 等一百個零件構成。假設 S0 和 S1 是同一艘船。為了用歸謬證法,再假設 (2) 成立,即是 S0 和 S1 的原初構成稍有不同。(稍有不同的標準可以在 0% 和 100% 之間任意選擇,不影響論證。)作為例子,假設兩個等同的東西的原初構成可以有 2% 差異,讓 S0 和 S1 的原初構成有 1% 不同,那麼,讓 S1 的原初構成為
W0 S0 = { P1, P2, P3, P4,... , P100 }
W1 S1 = { P2, P3, P4, P5,... , P101 }
這意味著,對於現實世界的 S0 ,可能一艘船等同於它但原初構成相差 1% 。同樣地,也可能有一艘船和 S1 等同,但原初構成相差不超過 1% 的 S2 ,它的原初構成是
W2 S2 = { P3, P4, P5, P6,... , P102 }
又,可能有一艘 S3 和 S2 等同,但原初構成稍有不同,如此類推。
W3 S3 = { P4, P5, P6, P7,... , P103 }
W4 S4 = { P5, P6, P7, P8,... , P104 }
W5 S5 = { P6, P7, P8, P9,... , P105 }
……
W100 S100={ P101, P102, P103, P104,... ,P200 }
當到達第一百艘時,船的原初構成已經和一開始的 S0 完全不同。但因為等同關係有遞移性, S0=S1=S2=......=S100 ,所以,對於原初構成為 P1, P2, P3, P4,... , P100 的 S0 ,可能有一艘原初構成為 P101, P102, P103, P104,... , P200 的船 S100 與之等同。也就是說,同一個東西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原初構成,即是上述的選項 (3) 。既然 (3) 是不可接受的,那麼 (2) 也是不可接受的。由此,構成之必然的支持者結論說:等同的東西必定有一樣的原初構成。
Lowe 也不接受 (3) ,但 Lowe 接受 (2) ; Lowe 不接受等同的東西可以有完全不同的原初構成,但同意它們可以有稍為不同的原初構成。對 Lowe 來說,「接受 (3) 就必須接受 (2) 的論證」有缺陷。簡單的說, W1 對 W0 來說是有可能的(可達的)世界,而 W2 對 W1 來說是有可能的世界,但這不代表 W2 對 W0 而言有可能。要做到這點須預設一條形上學原則:
(TP) 如果有可能有可能 p 成立,則有可能 p 成立。
(If it is possible that it is possible that p, then it is possible that p.)
(If it is possible that it is possible that p, then it is possible that p.)
而這個原則要成立,就必須假設模態邏輯裡的「可達關係」(accessibility relation) 具有遞移性 (transitivity) 。用圖表達, Fig.3 是無遞移性的,不能從「有可能,有可能 p 」推論「有可能 p 」, Fig.4 則是有遞移性,可以從「有可能,有可能 p 」推論「有可能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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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 3 無遞移性 | Fig. 4 有遞移性 |
Lowe 質疑,為甚麼我們一定要肯定可達關係有遞移性?論證「可達關係具有遞移性的」的責任在構成之必然的支持者身上;在我們接受遞移性前,構成之必然的支持者都不能偷用遞移性來支持構成之必然。
除了個別問題, Lowe 還認為,源頭之必然和構成之必然有兩個通病。第一,它們的基本概念都是含混的,即是,「源頭」(source, origin) 和「原初構成」(original constitution) 都是邊界不清的詞彚。剛才的例子,講源頭都是使用有機物,但人工物的源頭呢?某一艘船的源頭是它一開始使用的零件,它的創造者,還是它創造者想造它的意圖?同樣地,有機物的原初構成是甚麼?從種子長成樹要經歷無數個階段,樹的原初構成是種子的構成還是某個長成階段的構成?如果因為樹從種子長成而來,所以是種子的原初構成,但種子也是從其它東西長成而來,為甚麼樹的原初構成不是其他東西?
第二,源頭之必然和構成之必然都不能做到這提出兩個理論原本想做的事──在不同可能世界中指認同一個東西。對源頭之必然,要指認兩個世界裡的同一個東西,必須先找出它們有同一個源頭,但要怎麼確定兩個源頭是同一個?那就要先確認這兩個源頭的源頭是否等同,但要確認它們源頭的源頭等同,又要再確認它們源頭的源頭的源頭等同,如此下去,無窮後退。構成之必然也是;指認原初構成等同,必先指認原初構成的原初構成等同,指認原初構成的原初構成等同,必先指認原初構成的原初構成的原初構成等同,永無止盡。這兩個理論要幫助指認等同的東西,但卻預設我們能獨立於這兩個理論能指認等同的東西(否則會無窮後退),是本末倒置。
參考文獻
Lowe, E. J. (2002). A Survey of Metaphysic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在集合論上 則僅是用來方便運算而設的
回覆刪除S1:={A,B,C,D,E,F}
S2:={A,B,C,D,E,F,G}
S1ㄷS2
如果用單純的離散性的元素來代表一樣東西的本質 是會出錯的 而且會引發一系列的缺陷
就像一組七巧板 可以組出房子 鳥 狐狸等不同的形狀
必須每個部件 存在空間中的定位 角度 等等加起來 才可以代表一個存在物
也就是 必須包含 元素與元素 之間的關係
這又是集合論中得有序對
不僅僅是這樣 元素的數量 也會生出不同的事物
S3:={A,A,B,C,D,E,F}
S3 不等於 S1
因此 這個問題所用的思考工具 錯了